税收优惠再升级 厦门企业获超亿减税红包

税收优惠再升级 厦门企业获超亿减税红包
2017年06月20日 18:25 海峡商业

减税!!

厦门企业又有好消息了。

昨天上午,厦门市国地税部门联合开会,对即将降临于厦门企业的减税红利向社会做详尽解释,按照政策,1.25万企业受惠简并政策,222户小微企减税1308万元,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将“更值钱”,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1.25万企业受惠简并政策

据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就此项政策,预计厦门将有1.25万户企业受益。厦门税务部门人员表示,既降低了部分行业的税负,也给民众带来了实惠。原来收13%这档税率的产品,基本都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取消13%增值税税率,可以降低民众生活成本,同时释放相关行业的税负压力,对于提高增值税税收中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的同时,为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有关部门作出了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的决定。简并税率有助于增值税制的规范,而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维持扣除力度不变,将出现农产品销售环节征11%税率,购进环节扣13%税率的情况。

222户小微企减税1308万元

公告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厦门税务部门表示,预计该项政策将使厦门222户小微企业获益,减税总额达到130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提高。《财政部 国家税务部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中,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原先的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研发费用“更值钱”

企业主导的技术研发已然成为科研创新的主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其中最有活力的群体。相比于大型企业,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根据国税数据测算,厦门符合上述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1144户,预计可实现多加计扣除达到6亿元,将大大减轻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税收负担。

海峡导报财经融媒体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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