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入狱 冬妮娅老板家破人亡数亿资产蒸发 获赔14.9万

错入狱 冬妮娅老板家破人亡数亿资产蒸发 获赔14.9万
2017年11月14日 23:30 海峡商业

福建被错关456天商人江先路病逝后,家属提出2.3亿元国家赔偿申请,此事有了进一步进展。

2017年2月4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支持他们提出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决定赔偿合计14.9万余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家属不服,又向厦门中院提出赔偿申请。澎湃新闻从江先路家属处获悉,11月9日,他们收到厦门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维持思明法院赔偿14.9万元的决定。

此决定一出,家属难以接受,网友们议论纷纷。

但江先路是谁?为何会蒙冤入狱?

又为何家属会不服厦门法院决定?

这起事件关乎一商界大亨人生的大起大落

中间的经历也是让人不胜唏嘘!!

福建蒙冤商人江先路 家属提供 图

江先路曾是“厦门最大文化休闲品牌”东妮娅会所的老板,结果人生的最后时间大部分在狱中度过。

他曾拥有数亿元资产,最后身无分文负债累累;

他曾在厦门、三明拥有多处豪宅和大面积的店面、办公楼,如今已全被拍卖,名下无房;

农家子弟出生,摸爬滚打做到资产过亿,却意外蒙冤,苦等三年正义,身后却只留下一片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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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当厦门“休闲老大”

冬妮娅辉煌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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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路投资近3亿元创办的东妮娅会所曾是“厦门最大文化休闲品牌”,鼎盛时期,东妮娅的员工多达1000余人,营业面积38000平方米,“东妮娅国际商务会馆”经营项目之全规模之大,在全国首屈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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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短暂辉煌之后,江先路的人生迎来最大的转折点。2012年,江先路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刑拘,随后,他被关押在看守所15个月,始终在为证明自己“无罪”而努力。就在江先路为“无罪”做抗争的同时,他倾注无数心血的东妮娅公司也沦为一个负债累累的公司。

2012年4月6日这一天。这一天,因为租金纠纷,东妮娅房东龙得公司派人到东妮娅拉闸停电,而东妮娅公司的人则要送电营业,结果导致了一场冲突。

租赁纠纷引发刑案

冬妮娅急转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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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前,东妮娅公司已经因租赁纠纷和房东闹到了市中级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期间,房东派人关闭东妮娅配电室并拉闸断电,打算收回物业。

经法院查明,2012年4月6日,冲突发生当天,房东公司的林某等人带一批人上门,到配电室拉闸停电,导致东妮娅会所无法经营。

当时,东妮娅公司获知断电情况后,一边派一名副总经理与对方协商,一边报警。民警出警后,将双方负责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协商。

当天下午5时许,双方代表协商未果。此时,营业高峰期渐至,于是,董事长江先路同意几名前来商讨对策的部门经理结伴到配电房送电以恢复营业秩序。

江先路说,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让高管们采用暴力,而是吩咐要与对方协商,还说如果对方动粗要报警,并特意让企划部的人带上摄像机录像取证。事后,这一份录像也成为江先路“自证清白”的关键证据。

后来,两方人员在配电室起了冲突。据法院查明,东妮娅工作人员张经理持铁锤砸配电室的门锁,房东公司人员见状即拿起事先准备的木棍、铁棍上前阻止。接着,房东公司多人持铁棍木棍追打摄像者和东妮娅公司人员,东妮娅公司两人被打伤。

江先路被刑拘

商界大亨折戟沉沙于冬妮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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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保安部经理江先文身体多处被棍棒击伤,头部两处受伤,身上多处骨折。技术总监缪某也头部受伤。经鉴定,两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江先路说,东妮娅公司人员始终保持克制没有还手,被追打后大都跑到了一楼停车场。

事发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多名殴打东妮娅公司的人员带走调查。

3天后,东妮娅6名高管也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带走。

18天后,同年4月24日下午,董事长江先路也被刑拘。两天后正在治疗的江先文也被拘留。江先路被拘后,东妮娅崩盘关门。

东妮娅倒闭后,被奥永世界取代

上诉历经坎坷终审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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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江先路被关了15个月,瘦了近30斤。三年多来,他一直努力“自证清白”。江先路的刑事案件,历经开庭、判决、上诉、发回重审,然后,再判决、再上诉……

2013年7月,江先路被关15个月之后,获得取保候审。随后,法院针对他的案件作出了判决。

第一次判决,是在2013年11月16日,当时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江先路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他15个月的刑期。东妮娅公司高管江先文和陈德勤也分别获刑。同时,房东公司的物管部主任林某和多名保安因持械追打东妮娅公司人员,也分别获刑。

江先路等东妮娅三人不服一审,又提出上诉。2014年5月12日,厦门中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区法院重审。当年年底,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仍然认定江先路有罪。为此,江先路等人再次上诉。

2015年11月,江先路终于拿到了终审判决书,终审最终认定他和东妮娅副总陈德勤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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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路病逝,家属背负巨额债务,举步维艰

江先路病亡后留下巨额未还债务,妻子赵璟娅因此上了失信“黑名单”,曾经风光的女企业家如今举步维艰。文内图均来自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2014年7月底,江先路被初步诊断患有癌症,2016年4月30日因病去世。2016年10月17日,江先路家属向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财产直接损失等7项共计2.3亿元国家赔偿。

厦门中院:

未侵犯财产权,维持14.9万元赔偿决定

2017年2月,厦门思明区法院对该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该决定书显示,法院支持了两项赔偿请求——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4.9万余元;同时驳回了其他赔偿请求。

法院认定江先路被错误羁押456天,应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110488.8元(456天×242.3元/天)。此外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决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8671.08元。

关于侵犯生命健康权、死亡赔偿金及财产赔偿等申请,均被法院驳回。

“本案中,案涉羁押行为系针对江先路人身权,并未侵犯江先路财产权。”思明区法院认为,家属所主张的相关企业损失,并非案涉羁押行为造成,对该请求不予支持。

江先路家属不服该赔偿决定,向厦门中院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交了多份新证据。

厦门中院的赔偿决定书维持了思明法院的赔偿决定,支持了两项赔偿请求——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驳回了其他赔偿请求。

厦门中院认为,江先路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其人身权(包括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但未就其聚众斗殴犯罪嫌疑事项对其所经营的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从而造成财产的损坏或者灭失,即未侵犯其财产权,故对其企业经济损失的赔偿不予以支持

一代商业传奇却意外蒙冤

最后沦落自此,实在是令人叹息!!

来源:Yes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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