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深扒国美:旗下华人金融涉嫌自融

315深扒国美:旗下华人金融涉嫌自融
2017年03月15日 09:40 深扒P2P

家电行业崇尚大而全,显然国美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也吸取了这个经验,自2014年开始,便在互金领域多次出招,光光互金平台就设置了四家:美美理财、美易理财、华人金融和国美在线金融频道。我们权且称之为「国美系」。

(黄秀虹为黄光裕的妹妹,杜鹃为黄光裕的妻子)

(黄秀虹,在黄光裕入狱期间临危受命,执掌国美)

最近几天,有些互金自媒体开始对国美系「开炮」,指出美美理财的投资项目存在缺陷,美易理财存在自融等问题。而今天,八阿哥把目光投向了国美系的另外一名成员——华人金融。在经过仔细研究之后,八阿哥发现,华人金融涉嫌严重的自融。

华人金融涉嫌自融

华人金融的网站资料显示,华人金融的运营主体是深圳前海华人互联网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人金服),投资方包括了国美控股、潮人集团、稼轩投资、华盛基金。

工商资料显示,华人金服为深圳前海华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人金控)的全资子公司,华人金控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与华人金融的网站信息相符,国美的确是控股股东,所以说华人金融也的确是国美控股旗下的互金公司。在这一点上,华人金融没有虚构背景。

但是在点击进入华人金融的「我要投资」页面,八阿哥却发现了不小的问题。华人金融3月10日起陆续上线了30多项「华金五月投」投资项目(统计时间为3月13日下午14时),每项金额为100万,总金额高达数千万元。这些项目的资料信息都是一样的,借款方和担保方也都是一样的。这已经违背了监管层对于大额标的以及项目拆分的种种规定,但这相对于华人金融的「自融」问题,这都是小问题,今天暂且不表,专说自融。

正如华人金融「华金五月投」的项目详情所展示的,借款人是汕头市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A。

经过在工商系统中的查找,八阿哥发现,这家借款公司为汕头市粤东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东交易中心),该公司的工商资料如下图所示,各位可以自行比对,看八阿哥找的对不对。

工商资料显示,粤东交易中心的法人代表是赵耿毫。赵耿毫与华人金融的二股东深圳市潮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人集团)关系匪浅。赵耿毫不仅和潮人集团一起出资成立了深圳市前海力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占50%股权),还担任潮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人金融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此外,赵耿毫直接控制的深圳市易多贸易有限公司与潮人集团共享一个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18层01单元。

或许你认为单单赵耿毫一个人尚不足以证明华人金融存在自融的现象,那么我们就再往下推进。

粤东交易中心是深圳市潮人置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人置富)的全资子公司,潮人置富的股东包括马少福(持股62.5%)和赵财强(持股37.5%)。

马少福来头可不小,原名马少龙,百度百科有他的词条,其中列举了他许多的职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深圳市华强北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深圳置富投资集团 董事局主席。从潮人置富这个公司名就能看出来,它代表了两家公司合作出资,如果说马少福代表的是置富这一方,那么赵财强代表的应该就是潮人集团这一方。

果不其然,工商资料显示,赵财强拥有潮人集团22.5%的股份,是最大的单一股东。八阿哥在检索相关新闻时发现,赵财强在2013年、2014年期间曾担任潮人集团的董事长。而华人金融网站信息显示,赵财强目前是华人金融的母公司华人金控的CEO。

还有一个人可以证明华人金融与潮人集团之间的密切关系,那就赵海龙。华人金融的页面显示,赵海龙目前担任潮人集团的总裁和华人金控的执行总裁。

看来华人金融的高管团队中除了来自国美的周亚飞以外,基本上就是潮人集团的人马。不知道此事还身在狱中的黄光裕该作何感想!

(黄光裕)

综合赵耿毫和赵财强的持股情况和任职情况,我们可以基本确定,潮人置富与华人金融之间存在着高度关联的关系。这样的密切关系已经能够证明华人金融存在「自融」的情况。至于说自融的危害到底是什么,相信各位投资者都有自己的理解,八阿哥也就不多说了。

华人金融涉嫌违规担保

华人金融的「华金五月投」项目中,除了借款方有自融嫌疑以外,担保方也值得大家关注。

对照上图中的担保企业信息,八阿哥找到了这家公司:深圳市潮人置富投资有限公司,也就是粤东交易中心的全资母公司。下面是潮人置富的工商资料,以供大家比对。

这也就是说,华人金融平台上,借款方的母公司为其子公司进行担保,这已经属于自我担保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潮人置富虽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目前看似能够涵盖粤东交易中心的借款金额,但是事实上,潮人置富的实缴资本为0。

而且鉴于华人金融与潮人置富之间的密切联系,华人金融已经属于变相担保。根据去年8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贷平台禁止从事的行为中就包括「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可笑的是,就在该借款项目的安全保障一栏,华人金融还特别强调:「由具备实力的第三方为投资人本息提供担保或者无条件债权回购,全面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我就是想问一句:什么时候借款方的母公司能够被称为第三方了?

华人金融涉嫌违规投资房地产

华人金融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违规投资房地产。那个所谓的粤东交易中心其实就是一个类似中关村鼎好和华强北这样的电子产品大卖场,当然,在潮人置富的规划中,该交易中心会成为「集电子元器件、高端计算机、3G移动通讯终端数码设备、太阳能节能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办公、酒店、商住于一体的综合商业体,力争打造成为粤东电子产业的航母」。但是无论说的多么天花乱坠,这个项目本质上还是一个「商业地产」项目。而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给房地产项目「输血」格外敏感。

(著名的华强北)

去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专门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

而粤东交易中心作为一个商业地产项目,并不具备相应的金融资质,也就不能利用网贷平台筹款,更何况华人金融与粤东交易中心的母公司潮人置富之间还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

就在前不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官网挂出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信息显示,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被罚款20万元。

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一直是监管的心头大忌,而互联网金融由于其便利性和广泛性更是在2015年和2016年助长了房地产市场的火热,甚至衍生出包括「首付贷」、「众筹购房」等形式。互金与房地产的这些合作方式目前都已经被监管层明令禁止。如果连海尔、恒大这样的机构都处罚,那么华人金融的「顶风作案」,估计也难逃厄运,这真的是让人感慨,监管再严厉,也没有巨额利润的吸引力大。

怪不得英国政论家登宁曾经写过这么一段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我把这段话送给各位怀揣着辛苦钱的普通投资者,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还是那句话:互金行业黑幕深,投资理财需谨慎。关注深扒P2P,看准平台不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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