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网贷用户,P2P是什么,大家可能都有所认知,无非“P2P是提供网络借贷撮合业务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但P2P不是什么,大家真的明确吗?
第一、P2P公司不是金融机构
与银行、券商、保险公司、信托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相比,P2P公司不是金融机构,至少目前而言,并未获得相关金融业务经营许可。
第二、P2P平台不是信用中介
作为网贷平台,P2P是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本身并不直接归集或者出借资金,P2P提供的是信息技术服务,而非金融增信服务。所以,P2P平台并非信用中介,而是信息中介。
第三、P2P出借用户不是理财用户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平台不得以“理财”为名义对出借人进行宣传推介,也不得在网络、电话等电子环境之外的物理环境或者线下对出借人进行产品推销或售卖。同时P2P用户在平台进行出借,要进行相关的实名认证。所以,P2P用户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理财用户。
第四、P2P出借产品不是理财产品
所谓理财产品,指的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针对特定客户群而设计或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产品。一般分为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用户在购买的时候,相关产品协议里会明确注明该内容。
而P2P出借产品,并非以上描述的由金融机构发行或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产品,而是网络借贷服务的载体,P2P平台不得对所出售的产品提供任何增信服务及收益保障承诺。网络借贷风险,由出借人自行判断,平台承担对借款人及借款债权尽职调查的责任。用户在购买相关出借产品时,签订的电子协议为网络借贷服务协议,非理财产品协议。
小结:
总之,网贷有风险,出借需谨慎。各位出借人还望牢记:P2P平台非信用中介,而是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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