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云鹏非官芳解读
【按语】《中国国情国力》(主管单位:国家统计局,主办单位:中国信息报社)2021年第四期(总第339期)刊登了本人撰写的《探析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一文,并在“本期导读”第一位进行了介绍和推荐。“非官芳解读”转发于此,以享网友。因篇幅较长(共9415字),为方便阅读,分三期刊发。
(接上期)
三、保障质量安全的生产存储加工绿色链条
我国农业正在由产量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保障粮食的质量安全也自然地成为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的题中之义。国家粮食安全的质量安全主要包括粮食生产、粮食存储和粮食加工三个环节的质量保障。
(一)化肥农药双减增效提出新目标
在粮食增产中,化肥的作用占46.43%,但如果过量使用,不仅不利于粮食增产,还会造成污染。如氮肥进入土壤后会被硝化和亚硝化细菌转变为硝酸盐,并进一步形成强致癌物质亚硝胺;农药可以杀死害虫,提高粮食产量,但是农药滥用和农残超标,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2015年,原农业部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特别是2017年以来,原农业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高效低风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源头把控,2018年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国家粮食安全的质量安全不可能一蹴而就。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今年以来,共公布了9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因农兽药残留不合格的就有11起。鉴于化肥、农药残留不合格情况尚未消灭、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农业农村部表示将加大力度,力争到2025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二)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粮食作物收割后,高水分的作物一般含有镰刀菌霉、曲霉真菌,一旦环境温度合适就会大量增殖产毒,为质量安全埋下隐患。在储藏过程中,有些仓库因通风、密闭、防热、防潮性能较差,出现密封性不佳、库顶漏雨等现象。仓管人员一旦发现不及时,或发现问题后过多使用熏蒸剂、杀虫剂和灭鼠药等,导致这些物质无法降解残留在粮食中,也会造成污染。这也是粮食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2015年,原国家粮食局启动“粮安工程”,在新建一批仓储基础设施的同时,将中储粮、中粮、中纺等中央企业纳入“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持范围。2013-201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97亿元支持开展“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粮库智能化升级,并在湖南、河南、江苏开展粮库智能化改造试点。2017年又推出“优质粮食工程”,并写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以来,累计中央财政投入215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600多亿元;在产粮大县建设4000多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基本做到了全覆盖,解决了过去农民粮食收割以后路边晾晒、自然风干、储存霉变等实际问题。2018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实施以“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为内涵的“五优联动”和以“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粮食供给品质提升行动、粮油品牌营销提升行动、粮食质量追溯提升行动、粮机装备加工提升行动和粮食应急能力提升行动”为路径的“六大行动”,其中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居六大行动之首,通过仓储设施升级和高标准粮仓建设,实现政府储备粮食的绿色仓储全覆盖。
(三)严厉打击过量和非法添加
过量添加和非法添加是食品抽检不合格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年在对93批次食品抽检中发现,共有过量添加和非法添加以及质量不达标案例33起。这类问题多暴露在粮食的加工环节。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色香味要求也随之提高。粮食加工企业开始在粮食和食品中添加添加剂,但是个别企业出现了过量添加香精、色素、抗氧化剂等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盐、工业酒精、硫磺等非法添加剂的行为。另外,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含有有毒物质的容器和包装,造成食品污染。国家市场管理监督总局公布了今年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在137种重点产品中,与食品相关的有12种。今年4月15日起开始实施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版,对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做了专门的强调,并规定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四、保障经济安全的粮食加工产能建设
粮食加工业表面看来只是种养殖业下游,与粮食安全并无直接关系,但如果粮食不能快速加工出来,消费者无法获得足够和较高营养的食品,农民也会因粮食卖不出去或者售价较低得不到合理回报,种粮积极性受到打击,反过来影响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引发粮食安全问题。
(一)加工能力应与粮食资源相适应
根据《2019年中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年鉴》数据计算可知,小麦和稻谷加工能力过剩(小麦加工能力过剩6903.27万吨,稻谷加工能力过剩15016.07万吨),玉米加工能力严重不足(玉米加工能力过剩-24281.9万吨)。主产区小麦加工能力过剩程度最高,为5426.65万吨,主销区过剩程度居次,为1081.76万吨,产销平衡区过剩程度最低,为394.86万吨;主产区稻谷过剩程度远高于其他两个区,为16352.64万吨,主销区过剩程度有限,为240.91万吨,产销平衡区则明显不足,为-1577.48万吨;主产区玉米加工能力严重不足,达19357.53万吨,产销平衡区加工能力也明显不足,为-4686.65万吨,主销区也有不足,为-181.02万吨。主产区中,河南、山东小麦加工能力过剩居前两位,过剩程度均超过1500万吨;黑龙江稻谷加工能力超过4000万吨,湖北以接近3500万吨的水平居第二位;黑龙江、吉林玉米加工能力不足程度居前两位。产销平衡区陕西、宁夏过剩明显,新疆、贵州、青海加工能力不足;稻谷除宁夏、陕西、新疆有所过剩外,其他7个产稻谷省份加工能力均有不足,以甘肃为最,不足程度达-919.23万吨;产销平衡区全部省份玉米加工能力均不足,前三名为云南、山西、新疆。主销区小麦加工能力过剩的省份前三名为广东、福建、北京;水稻加工能力过剩明显者为福建,明显不足者为广东;主销区玉米加工能力全部不足。因此,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应着重调整粮食加工产能的布局。
(二)延伸精深加工链条空间巨大
粮食的精深加工是在初加工的基础上,利用单元操作化工过程(只改变物料的物理性质的预处理过程、反应过程和反应后处理过程)使其成为食品或其他的原料(专用粉、淀粉)或专业原料,或改变原料的化学性质使其成为一种全新的物质(如味精)。我国是稻谷生产大国,稻谷初加工每年产生9000万吨米糠,米糠富含油脂、蛋白质、纤维素及维生素等,但都被作为畜禽饲料,没有进行深度加工。再如我国大豆压榨量8800万吨,产生豆粕7000万吨,大豆及豆粕可以加工成大豆卵磷脂、功能性浓缩蛋白粉、烘焙蛋白粉、组织蛋白等200多种高附加值产品,但我国豆粕大多数作为饲料原料,没有深度开发。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19年我国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同比增长4.4%。但是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营业收入(146905.4 亿元)仅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的13.89%,反映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32万亿元(通过计算得知,年均增长6.44%),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1(年均增长不到0.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的目标。
(三)粮食加工技术及装备亟需创新
在国民经济分类中,与粮食加工相关的设备制造行业包括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目前,一些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已经拥有了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和自动化的生产线,在设计制造软件方面已经对CAPP(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或设计)、MES(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CAM(计算机辅助制造)等进行了广泛应用。一些龙头企业推出的产品已经基本实现了机电一体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粮食加工的高端专用装备制造上还存在明显差距。我国粮食加工设备企业要想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向提高设备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方向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智能控制、传感器等先进技术将对大型自动化设备的研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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