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法学会荣获“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四川省凉山州法学会荣获“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26年01月05日 11:11 民主与法制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近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凉山州西昌市举行。  

  会上,凉山州法学会被凉山州委、州政府授予“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州法治领域以法治实践促进民族团结的先进典范。

  近年来,凉山州法学会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针对彝区、藏区等不同区域特点,法学会开展差异化普法工作。在凉山彝区推行彝族母语普法,增强普法亲和力与实效性;在木里藏区则聚焦牧场、寺庙等重点场所开展精准法律宣讲,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凉山州法学会积极创新平台机制,推动“站点+专家”服务模式全覆盖。依托已建成的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将专业法律服务延伸至村社、学校、企业一线,组织法学专家和会员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与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有效化解多起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通过常态化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品牌活动,以发放双语普法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累计覆盖群众超百万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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