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广东出台了《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
12月26日上午10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残联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前11月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5万人
就业救助是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忠保表示,广东高度重视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将其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分级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就业援助行动,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机制保障、服务供给、兜底安置等组合拳,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1月,全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0.7%。
谢忠保表示,接下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对照《若干措施》扎实推进就业救助各项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逐项抓好落实,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分级分类帮扶:
一是做到及时发现。主要是通过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日常联系服务等方式,及时摸排登记失业人员情况,精准识别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对残疾人、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相应身份标识,加快系统信息回流。
二是强化优先服务。主要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各地根据系统回流信息和日常联系服务掌握情况,及时引导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认定,主动推送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以及挖掘适合本人意愿的就业岗位进行精准匹配。
三是做实精准帮扶。主要是落实分级分类帮扶措施,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帮扶服务。各地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需要,加强职业指导、职业测评、创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并跟踪解决其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给予兜底安置。
四是完善动态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台账,做好就业帮扶情况记录,形成工作闭环,走访摸查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跟进掌握其最新的就业状态等基本信息并动态更新。
全省平均城镇调查失业率运行在5.5%的目标范围以内
在谈及当前就业形势下,广东将如何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时,谢忠保表示,广东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农民工大省,2023年末常住人口达1.27亿,就业人员7057万人,农民工4300多万人,均为全国之最。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具体体现为三个“稳”:核心指标稳。1-11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135.5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3.2%;全省平均城镇调查失业率运行在5.5%的目标范围以内。重点群体稳。截至目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4300多万农民工特别是超455万脱贫人口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广东。企业用工稳。1.5万家监测企业平均在岗人数、月均实际招聘人数同比均有上升。
接下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全面落实好《若干措施》的有关任务要求,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一是加强政策落实。持续将本省及协作地区在粤脱贫人口纳入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活动,提高政策惠及面,稳定企业用工,鼓励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二是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加强劳务输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返乡创业等方式,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推广以工代赈、就业帮扶车间等方式,拓展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三是分类开展服务。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就业驿站等作用,对脱贫人口分类开展就业帮扶:对已就业的,落实稳岗服务和权益维护;对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加强对接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需要提升技能的,开辟更多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对就业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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