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谢终是空……”
——梅艳芳《女人花》
她是“香港的女儿”,她是梅艳芳。
生,如夏花,奋力向上,徇烂绽放,也从无到有积累了大量财富。
去,又归寂寞如烟……空余5000万元信托资产(2003年去世时价值),以及一场场绵延15年之久的信托遗产之争。
受益人(梅妈)肆意花费,昂贵的律师费透支(每次打官司钱都从信托出),信托资产流动性数次告急,信托内遗产(房产)被出售出售出售……
据传,梅艳芳信托资产已所剩无几。
花开花谢终是空。
1
曾生如夏花
她相信命运。但她一生多舛。
在梅艳芳还没出生时,父亲就在一次出海跑船之后,再也没回来。
出生后,梅妈还一度想把她卖掉(梅艳芳有2个哥哥1个姐姐,她最小)。生活太艰难。
为贴补家用,刚满4岁,梅艳芳就被迫上台表演唱歌。之后的36年,她几乎再也没离开过舞台。。。
△图:梅艳芳从一个衣衫破旧的小歌女,到香港乐坛一姐
舞台给了她机会。
19岁那年,香港举办了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梅艳芳夺冠、出道。之后又涉足影坛,凭《胭脂扣》,拿金像奖、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靠实力,也靠那天生的侠义与豪爽,梅艳芳人缘资源无人能及,并逐渐成为香港乐坛一姐。
但红颜命薄。
2003年,年仅40的梅艳芳病重,在最后一场演唱会上,她穿上婚纱嫁给了观众与舞台。。。
2
信托之殇
2003年底,也是病重的最后阶段,在主治医生建议下,梅艳芳开始准备后事。
她设立了家族信托。
由于信托生效(资产注入信托)需要时间,为了避免遗愿没法实现,她同时订立了遗嘱,并将信托指定为遗嘱下的唯一受益人。
在她干妈、汇丰信托董事,以及主治医生等三人见证下,梅艳芳签署了遗嘱和信托契约。
△图:梅艳芳信托和遗嘱
以此,按梅艳芳的遗愿,她几乎把她生前所有资产几乎全数装进了信托。
信托的资产,主要包括6套房产及部分现金。
而信托的受益人,按照梅艳芳的遗嘱,包括4类:
在梅艳芳遗嘱,以及受托人备忘录中提到,下述几类可以作为信托受益人:
1、预留170万元,为侄子侄女提供教育资金;
2、每月向梅妈支付7万元生活费;
3、将两套房子赠予她的好友兼形象设计师刘培基;(2005年被受托人加入受益人名单之中))
4、在梅妈去世后,将余额分配给佛教学会。(2005年被受托人加入受益人名单之中))
另外,财产不得分配给其他梅氏家族成员。
△图:梅艳芳信托受益人
或是由于梅妈认为自己7万元/月的生活费太少,或是见儿子(梅艳芳哥哥)没分到,或是不爽外人分产(刘设计师),或是怕自己百年之后余额全部流入佛教学会。。。
从梅艳芳去世的次年至今,这十几年,梅妈人生的全部意义就在于:
与受托人汇丰对簿公堂,“要回”女儿的信托遗产。
为何不直接给妈妈和哥哥?据传言称,
梅艳芳与母亲的关系并不好,梅妈也不善理财,所以不希望把遗产直接给母亲。
对哥哥,据传言在梅艳芳成名不久(80年代),哥哥便向她索要200万去经商,实际上梅哥经商仅亏损十分之一本金,其余的皆因赌博耗尽,还倒欠了400万债务。
后被梅艳芳发现,而梅妈却私自以梅艳芳名义担保,将债务转移给梅艳芳。梅哥的欺骗与梅妈的袒护,令兄妹关系开始不和。
3
第一个八年
认为信托无效
2004年,也是梅艳芳过世的次年,梅妈和哥哥就第一次将受托人——汇丰信托告上了法庭。
△图:梅艳芳过世后,因欠债后跑到美国生活的梅哥,即返回了香港。。。
△图片来源:判决书
在第一个阶段,梅妈“要回”信托遗产的手段,主要是力图证明信托是无效的。
因为一旦信托无效,梅妈就能作为继承人将获得梅艳芳的所有遗产。
无效依据?
梅妈认为,
一是,汇丰信托改动了梅艳芳的遗嘱,因为梅艳芳遗嘱与信托的安排原本是不同的。
梅妈认为,女儿之所以设立信托,每月支付7万元生活费,是她基于自己还能多活一段时间的情况,由于治疗费用,所以去世后每月仅够支付7万元;
而女儿立遗嘱是担心自己活不久,没时间设立信托,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治疗费用大减,没有固定每月支付7万元。即遗嘱与最终信托的安排是不同的。
其二,梅妈认为梅艳芳的精神状态不具备做出有效遗嘱和信托安排的能力。
梅妈还找来了一位神经学家,来证明梅艳芳签订遗嘱和信托契约当天,有50%的可能大脑功能受到影响。
不过最终,法院取信了三位证人(梅艳芳设立信托和遗嘱时的三位,干妈、汇丰信托董事,以及主治医生),根据证人提供的会面记录,以及受托人备忘录,驳回了梅妈的说法,
而且,主治医生提供的医疗证据也表明,梅艳芳当时的精神状态正常。
以此,判梅妈败诉。
因不满法院判决,梅妈扬言要“上诉到底”。不过,先后两次上诉,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被驳回。
气急败坏的梅妈还上街拉了个横幅,称此为世纪大骗案。。。
△图:2011年梅妈在香港中环拉横幅抗议
信托资产流动性第一次告急
状告信托设立无效的同时,梅妈还要增加生活费,每月7万不够花啊。(为此,梅妈甚至卖掉梅艳芳生前买给她的房子,或许是为了多申请一笔租房的费用。。。)
由于梅艳芳设立的是全权信托,受托人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受托人备忘录没有强制性,受托人可以为受益人的利益做出合理的安排。
这也导致了其后,梅妈状告信托无效不成,反反复复要求提高生活费。
2007年底,汇丰信托将其生活费涨至12万,而这,也加重了信托流动资金的压力。
由于梅艳芳去世时,其拥有的房产仍有700多万的按揭贷款。每月,梅艳芳的信托资产支出,除了支付梅妈的生活费,还需要支付贷款和其他税费。
梅艳芳信托资产流动性第一次告急,
受托人只能将信托资产中的其中3套房产出售(2008和2009年),包括赠送给刘设计师的一套。
刘设计师作为受益人之一(2005年),出售赠予他的房产后,他也得到了一定的收益。
。。。。。。
至2011年,第一阶段状告结束,梅妈一方失利,信托有效,
但至此,梅妈生活费也涨至了12万/月,
而且,得不到全部信托遗产的梅妈方,也开始了下一个阶段:诉讼,要更多的生活费。
4
第二个八年至今
要更多生活费,越多越好
铺张消费、诉讼费、律师费,在快速蚕食着梅艳芳的信托资产。。。
梅妈以自己的日常支出款项(包括房租、补品和医疗费)、通胀等原因,向法院申请增加生活费。时有成功时有失败,比如2009年4月,梅妈向法院申请80万元“环游世界”,被法官拒绝。
信托资产流动性第二次告急
至2012年3月,梅妈的生活费已经上涨至14万。但还是不够。
但由于2011年梅妈的败诉,也随之欠下了超过200万的律师费(由梅妈用生活费还),一直拖着不还,
2012年4月,梅妈个人被法院宣判破产。
△图:香港破产条例,个人首次破产期限为4年
接着,到2012年6月,信托流动资金又一次次告急,
这时,汇丰信托开始停止给梅妈支付生活费。。。
为了获得更多生活费,刚刚破产的梅妈,只能继续找律师上诉,申请撤销破产令,反过头来指责律师的无能。同时申请从信托资产中还律师费,而不是用自己的生活费,这样自己就有不会被断粮,但都被法院驳回。
没办法,梅妈只好找媒体哭诉,
△图:2013年梅妈哭诉被断粮
这一断粮,直到2013年9月才恢复,而恢复的代价是再次出售梅艳芳的房产。
届时,梅艳芳放在信托资产的6处房产,除了一处由梅哥居住,剩余5处已经全部被出售。
拍卖梅艳芳遗物
2014年2月,在考虑了梅妈的生活需求和破产的现状后,法院判给梅妈每月15.2万,但其中10.4万用于破产还债。
由于破产期间需节省开支,法院还限定了每月2万的房租费用。
但是,梅妈无视法院限定的房租,租起了每月4.3万的房子。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房租费、补品费和针灸费。
梅妈热爱参茸补品,曾被问及没钱为何能买贵重补品时回答:不吃不行!不吃哪有命打官司?!
2015年初,法院宣判不另外支付梅妈的上述费用。因为梅妈没有履行破产期间节省开支的要求,针灸费用也没有证明。
失算的梅妈,后来也因欠租被房东轰走。。。
法官表示,已经给了梅妈最大额度的生活费,不满足她的申请,不是惩罚她不节约,而是担心她负债更多。
然而,尽管不断要钱,梅妈却在拍卖女儿遗物时伤心落泪,似乎拍卖所得跟自己毫无关系。。。
△图:2015年拍卖遗物
要求从信托资产中一次性付5600万
同样是2015年,91岁的梅妈似乎着急起来了。
91岁的她向法院出具了医疗证明书,证明自己可能会毫无困难地再活15年或以上,据此申请一次性支付未来15年的住院费和医疗费用约5600万。
△图:2015年梅妈首次申请一次性支付。图片来源:腾讯娱乐
考虑到破产令还未解除,一次性支付一大笔款项,将使梅妈从破产中解脱,法院拒绝了梅妈的申请。
2016年4月,梅妈的破产令终于解除。
于是,卷土重来,先是找人评估信托资产(约7600万),然后对此前一次性获取生活费被驳提出上诉,继续以自己还有十几年寿命为由,申请一次获取7100万的费用。
但法院以梅妈的医学证明报告过于敷衍等原因,驳回了她的上诉。
至此,梅妈只能一笔一笔地跟法官要钱。
2017年,梅妈自爆每月20万生活费扣除开支还剩9万,但钱不够花;2018年,梅妈又申请20万元补办91岁寿宴,结果被拒绝;今年3月,梅妈成功申请到25万元办了自己95岁大寿。。。
△图:2019年3月梅妈95大寿
5
结语
离世十六载,梅艳芳让人留恋和惋惜。
但这一场场绵延15年之久的信托遗产之争,以及被透支的所剩无几的信托资产,同样让人嘘唏。。。
受益人(梅妈)肆意花费,昂贵的律师费透支(每次打官司钱都从信托出),信托资产流动性数次告急,信托内遗产(房产)被出售出售出售……
△图:网络
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花开花谢终是空。
别矣,香港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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