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了解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51次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城科技”)的首发事项。
据悉,沛城科技是定位于锂电新能源行业的局部电路增值服务商,在锂电池泛应用化趋势背景下,围绕新能源行业的电池、电源、电驱和电动车(“四电”)关键零部件需求,专业从事第三方电池电源控制系统(BMS、PCS等)自主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提供以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为核心的元器件应用方案。
据招股书显示,沛城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电池与电源控制系统产能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截图来源于沛城科技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沛城科技还存在以下疑点,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核心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因产品质量问题丢失大客户,同时还遭客户起诉后败诉;董事及高管履历或虚假陈述,信披质量堪忧。
报告期内业绩持续下滑,核心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沛城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5,022.89万元、76,359.08万元、73,288.51万元、57,407.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242.40万元、11,337.85万元、9,344.49万元、8,168.42万元。
2022-2024年,沛城科技的营业收入呈现逐年下滑的情况,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则呈现先减后增的情况。总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表现并不好。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收入分别为38,924.91万元、47,205.69万元、40,061.42万元和37,189.4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78%、61.82%、54.66%和64.78%;毛利分别为13,793.40万元、18,116.71万元、15,615.52万元和14,148.70万元,占公司毛利的比例分别为65.36%、78.94%、74.58%和83.80%,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系公司主要业绩来源。
报告期各期,沛城科技的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44%、38.38%、38.98%和38.04%。值得注意的是,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49.05%、46.79%、41.78%、42.39%。可以看出,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毛利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毛利率均值。
因产品质量问题丢失大客户,同时还遭客户起诉后败诉
报告期内,沛城科技业绩出现下滑,这与其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销售收入不断减少的有关。2022年-2024年,公司来自于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029.89万元、4,295.04万元、3,806.91万元;2022年末-2024年末,公司来自于比亚迪的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7,458.05万元、2,240.87万元、1,260.86万元,无论是销售收入还是各期末在手订单均呈快速下降趋势。而在2022年比亚迪为公司第一大客户,2023年降为第二大客户,2024年则降为了公司第四大客户,在2025年1-6月,比亚迪已经不再是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公司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仅只有约650万元。
事实上,沛城科技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大幅减少,这与其公司在2023年向比亚迪提供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有着直接的联系。2023年主要因相关IGBT产品出现出厂品质问题。根据公司与华润微签署的当时有效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华润微关于产品质量问题处理的约定为:经双方确认后,公司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是由于华润微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公司客户由此提出的质量投诉、索赔等应由华润微负责承担。经华润微检测确认,上述比亚迪所购产品的质量问题系华润微产品功能性问题所致,产品需进一步调试完善。后公司与华润微签署了《退货协议书》,并对相关物料进行了采购退回。相关赔偿责任由比亚迪与华润微协商,公司未承担对比亚迪的赔偿损失。受此影响,比亚迪对公司IGBT器件采购下降便大幅下降。
另外,据招股书显示,沛城科技报告期内还曾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败诉并支付客户大额赔偿金。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沛城科技与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签订6份《采购合同》及1份《质量保证协议》,双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存在纠纷。陕西长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沛城科技支付产品质量赔偿款及违约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并出具(2023)陕0402民初76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陕西长风208.05万元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2024年12月4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出具(2024)陕04民终2749号民事判决书。
董事及高管履历或虚假陈述,信披质量堪忧
本次发行前,郑卫涛直接持有沛城科技5.99%的股份,现担任沛城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据招股书郑卫涛简历显示,1996年至2005年,郑卫涛曾担任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雅电子”)销售经理。
据冀雅电子工商信息显示,冀雅电子成立于2005年4月,从时间上可以看出,郑卫涛开始任职于冀雅电子的时间比冀雅电子成立的时间足足早了9年之多。

2023年至今,姜泽芬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据招股书姜泽芬履历显示,1995年至1998年,姜泽芬曾担任四川保宁制药有限公司(现改名“康美保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宁制药”)会计。
据保宁制药工商信息显示,保宁制药成立于1999年5月,从时间上来看,姜泽芬在任职保宁制药期间,保宁制药都还没有成立。
对此,有相关专业人士表示,信息披露作为IPO的关键一环,其信披真实性也是监管层核查的重点,另外,高管履历出现有违事实性矛盾,也可能会让市场怀疑企业的诚信程度,因此无论如何,企业对于披露的任何信息都应更严谨。而沛城科技招股书披露的董事以及高管的简历却明显有违事实性矛盾,可见其信息披露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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