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有一个关于“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在网上刷屏了很久。
话题在X博上,截止到今天累计阅读次数4亿、3.8万人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个好建议、要大力支持,更希望尽早落实。
毕竟,购房者“苦公摊久矣“!
比如:
你花钱买了套建面约100㎡的房子,而实际使用面积却只得到78㎡,
然后引发了一些问题:
一是:公摊面积“用不到”,购房者却要白白为它买单,承担高额费用;
二是:收费不合理,如物业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
三则:公摊面积所产生的收益,包括广告、车位等收益被开发商独占。
在公摊这件事上,开发商是刀俎,购房者是鱼肉,
摊多少都是开发商说了算。
作为买方,业主们只能被迫接受。
关于公摊这件事,今天是该好好说一说了。
曾经很长时间,国内都是福利分房,没有商品房、公摊这类市场化的概念、事物。
公摊面积,和商品房预售制度一样,都是学的香港模式。
有点讽刺的是,早在2012年,香港就已经取消公摊,新房以实用面积来销售。
但是这个概念,在内地却顽强的活了下来。
从90年代起,公摊面积作为商品房的延伸物,一起在国内生存发展了20多年。
很多人都知道,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楼栋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现在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等。
但是,合同里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比例是多少仍然不明确。
只能听置业顾问一面之词。
不过,有一个非官方的数据,可以参考下,按照不同类型的商品房:
小高层的公摊面积在18%-24%左右;
高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25%-30%左右。
可能有人会问:
为什么公摊面积会有大有小?
是不是公摊越大,开发商的利润就越多?
这两个问题,其实在拿地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
比如说,地块的用地面积,这个数据是固定的,容积率也是规定好的。
这两个数据相乘,就能得到这块地的计容面积。
给大家举个例子:
前几天刚亮相的,[2022]长沙市017号地块—滨江片区C3地块。
C3地块出让面积55602.2㎡,容积率要求≤3.1,那么就能在地上建172366.82㎡的房子。
总计容面积,扣除规范要求的配套面积,剩下的就是可售面积了。
土地出让总价除以可售面积,就能得到这块地的楼面价。
现在已知C3地块的目前楼面价是7000元/㎡,假设最终售价是15000元/㎡,
开发商的利润就要在这8000块里面想办法。
刨去融资、建安、营销等各种成本,余下的才是利润。
所以开发商的成本也好,利润也好,只和这些总指标有关,和公摊面积多少没有关系。
换句话说,卖给你的锅就这么大,你要多放肉少放水做成荤,还是少放肉多放水做成汤,你能卖的菜,就只有这么多。
比例怎么分配,并不影响开发商的总利润。
公摊率的高低,最终影响的是房屋的套内面积。
如果公摊做得很高,那套内面积就小,设计不好做。
影响居住的体验感。
虽然开发商的利润,和公摊面积多少没有关系。
但是买房人确实实在在的给公摊面积掏了钱,利益受损的还是业主。
网上大部分人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应很高。
但是有小部分人也在担心:取消公摊,房价会不会上涨?
理由是,现在的商品房价格,是按建筑面积来算的,建筑面积等于套内面积+公摊面积。
在房子的总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公摊增加了之后,就摊低了单价,
而一旦公摊取消了,那么开发商为了确保总价不变,大概率会提高单价,到最后购房者还是占不到便宜。
这种说法没毛病。
假设,取消公摊面积之前,一套房子的总价是200万,在取消公摊之后房子的总价仍是200万,那么就是单价涨了。
但是,真正能让购房者从中获利的,是公摊面积相关的费用,比如物业费,取暖费。
如果真的要取消公摊,那么房子的单价就不能变,这才是正解。
那么公摊面积到底能不能取消呢?
长期来看取消公摊或不可免,只不过要想真正实现,还需要一定时间。
再就是,即使不取消,但如果能出台相应的标准依据和制度来约束,
是不是,总比现在稀里糊涂的给公摊面积买单,也要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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