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喜马拉雅·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4年11月12日 08:46 山东税务

《听税》栏目聚焦税务政策,解答税费疑问,融合喜马拉雅独特的听觉生态,打造沉浸式信息获取。随身畅听,精彩直达。

原来我们缴纳的水费里还包含了污水处理费呀。

是啊,而且为了加强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

是嘛!快说说看。

音频来源:喜马拉雅威海税务

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自来水厂(公司)

【政策内容】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录音员

倪亚丽,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朗诵比赛,并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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