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金融机构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优惠政策

喜马拉雅·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金融机构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优惠政策
2024年11月14日 08:49 山东税务

《听税》栏目聚焦税务政策,解答税费疑问,融合喜马拉雅独特的听觉生态,打造沉浸式信息获取。随身畅听,精彩直达。

小赵,最近接收的抵债不动产交了多少契税呀?

李总,咱们金融机构接收抵债不动产,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真是个好消息,快和我具体说说。

音频来源:喜马拉雅泰安税务

金融机构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优惠内容】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

【享受条件】

(一)上述所称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其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限于其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

(二)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持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资产管理公司。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35号)

录音员

周乐原,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编审:孙   煦   纪孟君   韩晓琳   孙雪慧

责编: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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