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是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相对于国有土地而言,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老百姓的命根子。在农村尤其是十年前绝大多数的村民都以土地为生,所以把土地看得是非常的重要,只要自己家的土地有一点问题,马上就会引起不小的纷争,而我们实践中最常见的土地问题就是土地权属问题、土地征收问题、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问题,其中土地征收问题,相对于来说会非常多。
比如说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以土地租赁的方式实际占用了土地,征收方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占用了农民老百姓的耕地,要么就是,征收前置工作未完成,征收补偿没有落实到位,征收方便要求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或者是直接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等等。
除此以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也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村委会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村民所承包的耕地流转给了企业或者是个人种植,或者是将土地权属不清的土地擅自流转给企业、个人,要么就是擅自克扣土地流转费用等等。那么在实践生活中,如果遇到这些土地纠纷中的某一个土地问题,村民应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这里凯诺律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不管是哪一种土地问题,村民都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手里没有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即使村民真的有理,可能也会因没有相关证据而最后不了了之。所以收集证据对村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土地征收中的问题,建议被征收人可以收集相关部门下发的一些文件,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以及其他的用地报批手续材料,如果是土地流转方面的问题,可以收集土地流转合同,村委会就土地流转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时的材料。
如果相关部门或者是村委会没有公开相关的文件,村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者是村务公开。通过这两个渠道,我们可以获得相关的征地文件或者土地流转时的相关文件,同时在获得的这些文件中找到征收方或者是村委会的违法点。
其次,在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或者是村委会的违法点之后,那么我们便可以具有针对性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就土地流转方面的纠纷,如果是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纠纷,村民可以先协商和解,如果是村委会擅自将土地流转给企业或者是个人的情况,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反映,如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没有针对你反映的问题作出处理的话,那么村民还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这是村民的权益。
除了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之后,村民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也是村民的权益,尤其是在向有关部门反映之后,有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一直未做出任何的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村民可以直接针对有关部门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土地征收中的问题,比如相关部门在未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下,强行占用了土地,征地补偿款被截留、占用,或者是征收方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了土地等,或者是在没有拿到征地批复的情况下,就让村民交出土地等等,那么村民此时可以马上打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另外《土地管理法》中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总之,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土地纠纷问题,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村民都要重视起来,在投诉之后,如果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处理,也没有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建议村民可以直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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