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透最底层的商业逻辑,这本书越读越受启发

说透最底层的商业逻辑,这本书越读越受启发
2024年05月24日 09:05 柿子06028

说到商业逻辑你会想到什么,供需关系、竞争驱动、成本收益、客户至上、差异化……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充满着活力、创造性和不确定性。

但如果说到最底层的商业逻辑,很多人可能就不那么笃定了。其实这就涉及到市场经济的根本问题:市场经济究竟是如何运行的?我们能做些什么使市场经济系统运转得更好?

你可能多少听说过“科斯定理“,科斯正是因为对这两个问题的回应获得了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在科斯看来,交易并不是免费的,企业存在的原因之一就是通过内部化交易,降低这些成本。为了避免交易纠纷和浪费,市场还需要清晰的产权作为前提。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1910-2013),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

科斯的理论让我们理解了生意和市场运作的背后逻辑:减少交易成本和明确产权能够提高效率,这对个人、企业和整个市场都是至关重要的。

以企业为例,要求明确个人权责,内部流程优化,减少不必要的内耗,决策时要考虑什么事情由内部完成更有效率,什么事情可以外包或市场解决。

更关键的,科斯形塑了我们关于经济的理解,其中还包含着我们对身处其中的自身位置的认知,某种程度上,这甚至是文明成为可能和得以进步的根源所在。

《科斯论法律经济学》中英文版来啦

此外,不妨试想一下如果你作为自己“无限责任公司”的CEO,那么你这个企业如何在市场竞争获得一席之地。科斯的诸多观点或许能带给你启发。

01 从经济学家手中拯救经济学

科斯定理的洞见

事实上,经济学一直存在着两种视角,一种倾向于把经济想象成商品和服务流,另一种主张经济学的基础是固定在法律之上的,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关于财富创造的社会科学

后面这种视角并不难理解但常常被忽视。科斯强调,法律与企业和市场以复杂的方式彼此互动,也是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对于这些复杂的互动,我们的理解非常贫乏。

首先,法律为经济活动提供了基础。经济学从研究交换开始,也围绕交换展开,但所交换的是权利而非物质实体,权利的界定和执行主要是由法律来完成的。从另一个角度看,经济学本质上关注的是竞争,而竞争规则主要由产权界定。

这两种思路把我们带到相同的结论,即权利界定是市场运行的前提——张五常把这一洞见称为“科斯定理”。

1991年12月,张五常夫妇赴斯德哥尔摩参加科斯教授的诺贝尔奖颁奖典礼。照片为科斯与张五常夫妇合影。

当产权没有被清晰界定,市场无法发挥作用,产生资源错配和租金耗费。当这类对市场的压制遍布整个经济且延续不断时,其可怕的后果就不只是低效率经济这么简单;生活其中的经济人因此而无时无地不感到挫折,从而变得灰心丧气,甚至感到彻底无助。

此外,财富或其产生的服务流,若非由法律和规范予以保障,即便已经被创造出来,也一定会被浪费。财产法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因为财产法确定私有产权,激发企业家精神。

其次,法律在创造和塑造科斯所提倡的“生产的制度结构”上发挥着关键作用。企业作为将投入转换为产出的社会组织得以形成,是因为使用市场机制有成本市场是一种制度,它的存在可以降低执行交易的成本。

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内部管理和控制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企业的边界由内部管理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的权衡决定,这为理解企业的本质和规模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

此外,现代市场的运行,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运行,受到一整套法律和管制规则的极大影响。企业也在法律的荫庇下运行,包括各种公司法和竞争法。由于法律占据着核心的位置,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科斯认为,除非对之加以充分考虑,否则经济学对于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将大有问题,更不用说开具药方来提高市场经济的表现了。正是这样的信念,将科斯引向法律。

02 法律经济学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把现实主义带回到经济学中

对于科斯来说,研究法律在经济中的作用有方法论上的好处:它有助于把经济学与真实世界联系起来

经济学文献的案例常常都是经济学家匠心独运、凭空想象出来的,用来阐述经济理论;这些例子为抽象的理论提供了方便的经验注脚。

例如供需模型通过简化现实世界中的市场行为,展示了价格和数量如何在供给和需求的交互作用下决定。

与经济学截然不同,法学所使用的案例是真实的、切实发生的,不是编造或刻意伪造出来的。这是法律推理一项重要且显然是独一无二的特征。

以科斯的方式促成法律和经济学的联姻,有助于把现实主义带回到经济学中。与此同时,法律经济学还使得经济学更接近一门“人学”,尽管科斯很少在其著作中明确论及。

他指出,在选择不同社会安排应对不同经济问题时,当然应在更广的标准上进行比较,同时还应综合考虑各种安排对生活各方面影响的总效应,经济学的问题“最终必然归结为美学和道德问题”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将伦理学和经济学视为“人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人类的社会性、好奇心、以及对富裕和尊敬的渴望,通过想象力、同情心和对道德的追求而得到提升。文明熏陶后的人类本性,通过财富增长惠及整个商业社会,从而推动社会制度的发展。

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群,在对此进行评论时,科斯和王宁指出,任何有希望带来短期收益但对人民的道德特性有腐化效果的行动,都会使市场经济长远的将来一片黯淡。

在科斯看来,自由市场经济建立在个人自治和个体责任的伦理原则之上。每个人选择和追求其目标的权利,以及每个人尊重其他人相同权利的义务,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这个道理长久以来已经为人们所广泛认同。

03 斯密不止“看不见的手”

科斯对中国的影响比欧美还广泛

当科斯的名字刚刚为中国人所知的时候,中国还没有发达的公司,科斯一开始是作为西方经济学流行的一个学派被介绍到中国来的。

但是,科斯很快就有了中国影响力,后来人们甚至可以说,科斯的中国影响力比他在欧美的影响力还要广泛、深刻和持久。这又是为什么?

科斯的同时代人的关注点很直接,基本上只关心亚当·斯密所谓的“看不见的手”。但科斯却在斯密的巨著中看到了其苦心孤诣阐述的重点,即“定价体系运行所需要的合适的制度(及伦理)框架”

这个框架,既不来自永恒的形而上学基础,也不由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理论演绎得到,而是从历史经验中得来,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偶然性。毋庸置疑,这个框架不会完美无瑕,总会给不断的创新和改进留出空间。

对于斯密和科斯而言,市场经济不是而且也不可能是原子化的经济人。

在撰写《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一书时,科斯和王宁提出:“中国一开始并没有界定产权,明确相关的制度规则,然后允许市场把权利配置给出价最高者。相反,配置给经济行为人的是他们拥有的权利……在实行其权利时他们遇到了制度约束,政府就放开控制权给经济行为人。”

这一反常态的做法大大加速了中国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避免了界定权利的成本,这在那个时代是被禁止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立即明确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将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给农户,让他们自主经营,保留部分产出。图为18位农民按下红手印的“大包干”契约,图片来自新华社。

当经济条件随时间变化时,权利的价值也在变化,有些权利更重要,有些权利则不再那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因此就不断地要求修正和重新界定权利结构”。

结果,在市场改革的前二十年,虽然中国并没有正式认可物权,但通过自由签约和分包,人格权也运行起来,触发并利用了市场竞争。中国的情况证明,科斯的市场定律展示了神奇的魔力。

总而言之,科斯主义的法律经济学,集中关注法律对经济运行的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的影响,让我们开启了对适当的制度框架和伦理基础的姗姗来迟的研究。

正是这样的制度框架和伦理基础不仅使自由市场经济成为可能,还使其切实可行、富有活力。每一个想要远离“黑板经济学”和“掉书袋理论”的人,都将倍加珍视科斯的洞察。

你之前听说过科斯和法律经济学吗?

科斯的观点给你带来哪些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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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优秀留言读者将获赠这本重磅新书

科斯论法律经济学

[英]罗纳德·H.科斯  著  王宁  编

      李井奎  陈春良  胡伟强  茹玉骢  罗君丽  译

法律捍卫我们的权益,

经济学为我们筹谋更富裕的生活。

法律与经济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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