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满当当,地下车位仍有闲置
“小区外面的人行道上停得满满当当,地下车库却有不少空闲车位。”近日,市民刘先生(化名)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时代华府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售不租”,遭到小区居民诟病。
浔阳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不只是个例,对此,业主们是既气愤又无可奈何。
地上、地下停车情况“冰火两重天”
“车辆在小区周边都随便停,但停车位就得抢,而且一定得早来,晚一点就不好停了。”家住时代华府小区的居民刘先生向浔阳晚报记者吐槽称,“平时我都不敢轻易开车出门,因为回来的时候很可能就找不到停车位了。出门还是打车或坐公交,有车跟没车一样。”
昨日,浔阳晚报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了时代华府小区,小区门口的人行道上用白线划了不少车位,而且都被停满了车。绕到小区的后面,浔阳晚报记者看到,道路被商户和附近的居民当成了“停车场”,再加上附近正在施工,有挖掘机和大型车辆经过,原本就不宽的道路显得更加拥挤。随后,浔阳晚报记者来到小区的地下停车库,却看到另一番景象:百余个停车位,只停了二十余辆车,显得异常空旷。刘先生表示,地下车位的“只卖不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浔阳晚报记者联系上了一名物业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物业刚入驻小区不久,停车位的情况他不太清楚。根据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浔阳晚报记者又联系了该物业公司经理,但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随后,浔阳晚报记者尝试根据物业工作人员提供的地址找到时代华府小区的开发商,最终也没能找到。
地上停车位上停满了车辆。
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并非个例
在采访中,浔阳晚报记者发现,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情况并非个例。“长盛锦江小区的地下车位也是这种情况,‘只售不租’。”市民夏先生表示,他搬入长盛锦江小区的时候,开发商就没有向业主出租车位,而是选择了出售,这让刚买房结婚的他望而生畏,“谁都知道有个车位很方便,但10多万元不是说花就能花的”。
昨日下午,浔阳晚报记者来到了长盛锦江小区,发现这里的情况与时代华府小区类似:小区的地下车位有不少空闲,但小区门口人行道和附近道路旁却被停得满满当当。“近几年我一直在外地工作,今年2月份,我回家准备短租一个地下车位,但物业说没有了。”夏先生表示,他又问了其他业主,得知小区的地下地车位仍有部分没有卖出,但开发商不同意出租。
律师:无法律明确禁止“只售不租”
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处理,即有权决定出售或者出租。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设施的话,则开发商不允许进行销售。“目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禁止开发商对其有产权的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律师表示,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虽然法律没有停车位‘只售不租’的相关条文,但这种做法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中‘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的立法宗旨。”律师表示,他认为“只售不租”是变相胁迫业主购买,业主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但诉讼耗时耗力,而且不同的人对法律有不同的解读亦是正常。”
浔阳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江苏等少数地区在物业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禁止车位、车库“只售不租”,大部分城市则并未对此加以限制。其中,《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不过据我了解,由于《物业管理办法》并不是法规,实行的效果的并不理想。”律师说。
(浔阳晚报记者 李超铭 文/摄)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