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刚需”现原形?住建部发出“整改令”,保障房不能钻空子了

“假刚需”现原形?住建部发出“整改令”,保障房不能钻空子了
2021年02月09日 22:07 蓝白爱吃方便面

这年头,谁都爱标榜自己是“刚需”。

前天有媒体报道称,之前自称是刚需、摇号买房苦不堪言、“求调控”的博士,最近买了上海内环大平层豪宅,总价超过1800万。

在这位博士的建议后,上海加码了调控措施,封堵“假离婚”购房漏洞(3年内按离异前家庭套数)、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二改五)、增加土地供应调整供地结构、“无房家庭”家庭优先摇号、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严控房贷流向,严查经营贷),又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

当然,这个事应该分两个方面来看。

一方面,不管有没有这位博士的建议,上海调控必然会收紧,过去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上海楼市量价齐升,大有重演2015年涨势的苗头,从这个角度来说,“求调控”正当其时。

另一方面,能买得起1800万房产的人,自称“刚需”,多少有点讽刺,毕竟能有这种财力的家庭,即便上海没房,在其他城市,手中的房产也不会少。

事实上,楼市里的“假刚需”还真不少。

今天看到一个事,在上海航昌路某小区内,有人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租,经调查发现,房主周某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租给张某赚取租金。

原来,当事人周某由于在市区上班,居住在航头镇不方便,就将上述地址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租给了张某。

所谓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由当地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当地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截至2020年5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今年预计新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签约1.7万套以上,累计将达到13万套。

想申请这个保障房,需要达到“中低收入”的标准。

比如,落户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可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居住证积分需要达到120分,本市无住房且已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这样的条件,本身就是为了照顾低收入“刚需”,享受住房福利。

但上文说的这位“刚需”,把保障房租出去,自己去市区上班,一边挣工资一边赚房租,算盘打的不可谓不精。

类似的事,还有不少。

在九江,仅一个晚上的清查,就查出有47户存在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的行为。

去年底,北京两名承租人因违规转租公租房被分别处以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记入档案。

在呼和浩特,一些人利用保障性住房牟利,原本每月几十元租金一套的公共租赁住房,被转租至五六百元,甚至出现办理公租房转租中介,形成灰色“产业链”,随后当地对市四区32368户公共租赁住房入户清查,共查出转租413户。

我们平时总是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还有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却很少注意到“保障房”这个角落。

正因为关注度不高,才有这么多“假刚需”占用宝贵的保障房资源。

这样的情况,从2021年开始将成为历史。

前段时间,住建部曾列出了一个清单,206个市县的1.6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了公租房或补贴等待遇,15个市县将22个项目的4551套不符合棚改条件的房屋纳入了棚改,27个市县的3.25万套安置住房建成后,超过1年无法入住。

到2020年12月中旬,各地已经完成了整改408.86亿元,整改率是89.67%。

在整改后,有关部门也明确表态,会探索建立一个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的机制,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保障房的各类问题。

显然,在2021年,保障房、租赁房的地位会日益提升,住建部门将越来越重视保障房资金的运用效率,那些试图钻空子的人,伪装成刚需,实则行投机之实的人,终将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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