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你知道吗?

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你知道吗?
2020年09月30日 15:53 徐律nicely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离婚的各项事情,特别是子女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就共同财产达处理达成协议。

诉讼离婚,婚姻双方当事人,就离婚的各项事情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进而根据裁决结果,结束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离婚的核心条件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对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通常存在任意以下情形的,认定感情确实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包括婚姻的感情基础、婚后的生活以及和好可能等情形。在实践中常见的离婚情况包括:

(1)夫妻双方婚后,因为感情问题,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2)存在通奸、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

(3)存在赌博、吸毒等习惯的,无悔该表现的;

(4)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

对于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的,需要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于离婚,存在一些限制性条件,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对于离婚的法律效果,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管子女由谁抚养,子女仍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父母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离婚后,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由不负责抚养的的一方承担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承担费用和抚养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无果的,提交法院判决确定。需要注意的,判决后,必要时,子女确实需要增加数额,向父母任何一方要求超过判决额度的,仍旧有权利提出请求。

关于子女的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必须予以协助。对于子女的探望,需要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等因素。

离婚时,如果出现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最后提下,对于共同生活所服债务的处理。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无法共同偿还的,应协议清偿。

作者简介

徐律,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现为执业律师。主要的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顾问、刑法、民商合同、房地产、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析产继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柬埔寨跨境投资、企业挂牌、定增、股权激励、投资并购、公司治理等诉讼和非诉事务。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