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面对损失 为何炒房者不如炒股者淡定

同样面对损失 为何炒房者不如炒股者淡定
2018年10月22日 18:06 翼龙贷理财

近期,不少地方出现了房价下跌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房闹”事件也变得多发。与此同时,股市也在经历一场史上罕见的暴跌。尽管股市表现让人惨目伤心,但投资人却没有表现出如购房者那样维权闹纠纷的现象。

同样是面对资产的缩水,为何购房者与炒股者有着如此差异的表现?

有种说法认为,普通人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有限,跌了也无所谓,而购房却往往会动用“六个钱包”,家底已罗掘一空,投入巨大,掉价后会在内心接受不了,进而会有愤激的举动。

这种说法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结合P2P暴雷潮中同样频发的投资人维权事件来看,参与维权的投资人损失也往往只有几万块而已,他们却在千方百计不费辛苦地想要讨回损失。可见,当事人是何表现和损失大小应该没必然关系。

目前,舆论对因房价下跌而进行“房闹”的群体多持批判的态度,认为其缺乏契约精神,行为近乎无赖,房价涨了欢喜非常,跌了便觉吃亏上当,要上街维权。这种批评不无道理。但这种看法颇为表面化,购(炒)房者就比炒股者差了一个境界?而且仅从购房者身上找问题所在,不免限于一偏。

微博截图是发生在江西景德镇的一起“房闹”事件的一个面相。从众多业主的称述中,可以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在交易达成前,卖房人员是给购房人员做了房价不会下跌的保证的。无奈,房子却不“争气”的隔宿就掉了价,乃至一天掉一个价。

多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红红火火,房价一路疯涨,给人们造成了一种会一直攀涨的幻象。然而房地产市场的景气,主要得益于国内的城镇化。伴随城镇化的逐渐深入,房地产市场也在趋向饱和。行业形势的发展,加上政策的干预调整,使得事情正在起变化。

但是,购房者认为房价必然上涨的心理预期还没丢掉,或者虽然心有顾虑,但在售楼人员“房价不会跌”的口头保证下,终于下了决心把房子买了下来。

广告法第二十三条有规定,对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房地产作为一种普通商品的同时,也是一种投资品,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房地产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以及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中往往偏重强调房子的保值增值,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却避而不谈。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亦有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但是,诸如“升值空间超大”、“升值潜力巨大”之类的宣传用语却在各种房地产广告中屡见不鲜。

在广告宣传方面,P2P网贷行业面临着和房地产行业相似的问题。在发展初期,为了招揽用户,P2P网贷平台往往单方面强调自己的产品收益,暗示甚或明示保本保息。投资项目一旦出现问题,即便责任不在平台,投资人自觉受骗也会奋起向平台高调维权,给平台乃至整个行业都抹上了一层阴影。

相反,股市大潮涨涨跌跌,投资人却大都淡定认账。这和证券市场监管法律的完备以及到位的投资人教育不无关系。“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风险提示是每位股民初次进入股票市场就会被告知的警训。

于2016年出台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投资人“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按照监管法规的要求,网贷行业开始对投资人进行网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的工作,“市场有风险,出借需谨慎”已然成为每位P2P投资人内心牢记的一句话。

那么,在行业走向合规、风险教育加强后,未来的P2P投资人能如股民一样淡定面对出借带来的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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