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重农学派是启蒙思想在政治经济学上的表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实际上,重农主义体系倒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最早的系统的理解。”他又认为,重农主义“实际比任何体系都早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并且把资本所依以被生产和所依以生产的条件,视为生产的永久的自然法则。”
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弗朗斯瓦・魁奈(Fransois Quesnay,1694年——1774年)出身于巴黎附近一个地主兼律师的家庭,13岁时丧父,16岁时外出谋生和学医,后回乡作外科医生。作为医生,他的声誉日渐提高,并在1749年被任命为宫廷御医。魁奈在移住凡尔赛宫后,有大量机会结识当时法国重要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像狄德罗、达兰贝尔、爱尔维修、孔狄亚克等,也因此更加熟悉法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五推行重商主义政策,致使农民大量破产。社会舆论开始关心经济问题,尤其是谷物价格和赋税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魁奈开始研究经济学。在宫廷里,魁奈同许多经济学家经常见面,如米拉波、迈尔西埃、勃多、杜尔阁等,他们后来结成了经济学说史上有名的重农主义学派。
魁奈一生研究过多种学科,除了哲学和经济学,还包括化学、植物学和数学等。他为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撰写了《农民论》、《谷物论》、《人类论》、《租税论》和《利息论》,他的代表作是《经济表》和《经济表的分析》。
魁奈创建其重农学派的思想,借鉴了中国的文化思想。魁奈被马克思称为“政治经济学始祖”,他是中国文化的崇拜者,其思想尤其打上中国文化思想的烙印。因为孔子在当时的欧洲被看作是中国文化的代表,所以魁奈也因崇拜中国文化而被称为“欧洲的孔夫子”。重农学派主张的经济自由的指导原则,吸收了中国文化中“道”的精神。
重农学派当时也在政治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该学派思想获得了在当时法国政府财政总监杜尔阁的大力支持。杜尔阁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也十分密切。他努力将重农思想付诸实践。法国重农学派及其拥护者们推动学习中国的结果就是,1756年的春天,法王路易十五仿效中国习惯举行亲耕“籍田”的仪式。18世纪后半的中欧也受到重农主义影响,奥地利国王约瑟夫二世就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待遇,如废除农奴制、剥夺地主免费使用农民的权力等,当然也由于反对势力强大没有推行开。
重农学派的思想影响了后来的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的思想受到重农学派的很大影响。他与杜尔阁过从很密,也主张经济放任自由。所以不能不说亚当・斯密的思想间接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他在名著《国富论》中,也引用了不少中国的材料。
重农学派思想“道法自然”
魁奈为首的重农学派主张依照自然法,摈弃重商主义,重视农业,反对政府过多干预,实现经济和贸易自由。而这种经济和贸易自由,其实是资产阶级标榜和向往的自由放任主义。英国学者赫德逊说,魁奈“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了自由贸易学说,他有关政府不干预经济分配的教导在思想方面是为法国大革命开路的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这衍生出了自由贸易学说的所谓“自然法”,其实就部分源于中国文化思想。在重农学派学者看来,中国政府是按照自然法的思想来安排农业和经济生活的。“中国……对自然法的研究却已达到尽善尽美的最高程度。”
著名学者朱谦之先生认为,重农学派的根本思想――自然法、租税法以及重农政策,都受到中国思想的影响。首先说“自然法”。重农主义是“自然法的科学”。在重农思想中,自然法代替了上帝,成为一切社会秩序和社会现象所应遵循的永久的法则,也是人类幸福的根本归依处。这里的自然法,魁奈认为就是中国的“天理天则”,或者是他所理解的中国文化中的“道”。他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对“自然法”的注释说:“自然法则确立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确切地规定适合于一切人的自然法,这是永恒存在的、不可改变的,显而易见是最好的法则。”
重农学派依照“自然法”设立其相应经济制度。依照自然法则,土地是财产的唯一泉源,农业是唯一真正的生产部门,因为只有农业才能够完全忽略交换价值的问题,从而与重商主义区别开来。依照这样的理论,土地所有者必须负担全部的租税,而一切加在普通人身上的苛捐杂税都应该免去。这就是重农学派土地单一税的主张。后来的亨利·乔治在其著作中又采用了这种单一税制的思想。然而这种学说明显受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影响。
《魁奈全集》作者翁肯说“魁奈对于中国税制甚有研究,其于《周礼》均田贡赋之税尤是推崇,以为田产既有多寡之分,又有肥瘠之别,不能一概而论。以分别抽税是一理想税制,当令地主纳粮而使耕作之人免税,惟中国历来税制乃能有此数种优点云。”
重农学派反对所谓人为法则的重商主义,认为农业是一切国家财富的源泉,农民的地位也应比从事制造业的工人地位要高。这种政策,无疑受到历来重视农业的中国的影响。所以德国学者赖希魏恩说:“魁奈的理论以农业为财富的泉源,这在苏格拉底、伏西、尧舜孔子时代早已发明了。”在他的著作《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中,他更是直接鼓吹仿效中国以农业为中心的政策重新组织法国的经济。
国外有更多的中国研究者认为魁奈及其重农学派的思想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美国学者孟德卫认为,重农主义者在经济学文献中发明的术语“自由放任”,受中国制度的启发。“他赞赏中国政府极少介入经济领域,认为那是“自由放任”政策——重农主义者经济学文献中发明的术语——的基础”。英国学者赫德逊在《欧洲与中国》书中说:“按照魁奈说,‘自然秩序’是‘人类一切立法、一切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他主要是就经济生活去设想它,在很大程度上既借鉴了欧洲社会契约学说也有古典中国的理论而设计了一个体系。”
日本学者小林太市郎认为,魁奈重农主义的中心是“自然之秩序”的思想。如魁奈在《农业国经济统治之自然秩序的一般法则及其原则之注释》中说:“国民应教之以自明的设立最完全统治之自然秩序的一般法则,若只研究人为法律是不够养成政治家的。有志行政职务的人,必须从事于联结社会人人所认为最有利之自然秩序的研究。”在这里,魁奈认为社会的秩序和自然的秩序应该统一,社会道德应该依照自然的法则建立,人类的经济生活和自然本身的法则应该一致。这其实正是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的“道”的精神的体现。
德国汉学家赖希魏恩认为:“魁奈在他早年的著作中,虽故意把他的材料隐藏起来,但他晚年所著的关于政治经济的理论,我们一望而知其来自中国。”法国学者安田朴问道:“蓬巴杜夫人的这名医生最终若不是从孔夫子的书中又是从哪里得到这种‘自然状态’的思想呢?自然状态成了任何立法以及任何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准则。如果不是从中国,他又是在哪里发现了一个完全依赖其农业和季风流向规律的民族呢?”
说到中国文化中的这种“道”,也不得不说到中国和西方思想中的重大差别。中国的“道”的思想,是重视思辩和推理的西方哲学中缺少的。根据西方哲学历来的特点,很难在自己的思想土壤上生发出来这种“道”的思维。所以,魁奈及其重农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很难说不是受到中国文化的启发。
需要提出的是,魁奈的重农理论体系的设置已经不适合当时的资本主义商业经济的发展。但是,他的理论建立所依据的原则——自由放任的思想,对希望经济自由的资产阶级产生了巨大的激发力量。中国文化精神中的自由原则,也成了欧洲资产阶级争取自身自由的精神动力。托克维尔为《魁奈全集》作序时指出:“真正法国大革命的特点,可从重农学派的经济学者著述中发现出来。”
尽管重农学派的经济改革没有获得成功,但是这种改革使法国的启蒙思想不只是停留在思想领域,而是开始走上革命实践的道路。
关于重农学派与中国思想的接触,有很长的历史。早先就有莱布尼茨、耶稣会士李明等人对中国农业进行了赞美,后又有杜赫德、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马勒伯朗士等人,也不同程度涉及到了中国的农业政策。而重农学派学者波维尔更是直接提供了关于中国农业的情况。他1740年到1756年曾旅行印度,到过中国广东。在他的《一个哲学家的旅行》一书中介绍了中国的农业政策,说中国政府首重农业,把农业发达看作人民幸福的保证。该书受到魁奈和杜尔阁的注意。魁奈在他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第二章中第八、第九两节谈到中国的“农业”和“附属于农业的商业”。
重农学派的思想到底源头在哪里?虽然魁奈及其弟子都主张其思想来自孔子,实际上,魁奈的这种看法,受到当时欧洲对中国文化的流行看法的影响。耶稣会士介绍到中国的文化,以所谓的儒家学说为主。而给欧洲人的印象就是,中国文化简直可以和孔子划等号。而任何从中国文化里获得的启发,于是都归到孔子的名下了。这无疑是对中国文化的误解。当代英国哲学家克拉克说,魁奈的思想来源是《道德经》。而从该学派所主张的“自由放任”的原则看来,似乎能闻到更多老子思想的气息。法国人把老子的“无为”翻译成“laissez-faire”(自由放任)。魁奈从有关中国的介绍里了解到的中国国情是,这个国家有着高度的组织性,政府很少干预经济生活。这接近老子的“无为而治”。而“自然法”的概念,更容易让人想象到是老子主张的“道法自然”的另一种表述。
如果说重农学派思想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那么究竟是哪个学派影响了重农学派?或许这个问题并不太重要。因为无论是孔子的思想或者老子的思想,都能看到“道法自然”的精神。“道法自然”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点。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这不是“道法自然”的宣示吗?即使是宋儒倡导的天理天则,也是强调自然有其自身的秩序,而不是上帝创造的。
《经济表》中的中国自然法则
魁奈的《经济表》被作为重农学派的重要著作。该表以简化了的表格形式说明纯产品的整个流通过程。《经济表》的诞生也表明了严谨的科学方法进入了经济现象的研究。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也称道《经济表》,说魁奈是法国第一个经济学家。“这位经济学家是预言法国资产阶级必然要取得胜利的先知,魁奈医生(魁奈曾是宫廷御医)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他在自己的名著《经济表》中概括地叙述了这门科学。”
《经济表》与中国哲学思想关系密切。与魁奈同时的学者克雷尔说:“无论概观中国立法家的研究与著作中所包括思想之各部分,其恒久不变之卓见,在欧洲与世界上全然无与接近的思想存在.……但自然秩序的原则在十年前已为欧洲所发现,法国已经发生了应用此原则的天才,今后社会制度均可以《经济表》之试金石试验一下,只要将此著作加以细心的研究,便使蒙蔽政治的云雾自然一扫而空了……”这里所说的“自然秩序的原则在十年前已为欧洲所发现”,就是指中国文化思想被介绍到欧洲,让欧洲人了解到中国的自然哲学。
魁奈的弟子米拉波干脆认为《经济表》完全继承孔子的思想。“孔子立教的目的在于恢复人类的天性,不再为愚昧和情欲所隐蔽,所以他教人敬天、畏天、爱人,战胜物欲,勿以情欲去衡量行为,应以理性为标准;凡是不合理性的,叫他们勿动、勿思、勿言。宗教的道德优美到这个地步,真是无以复加。却还有一件事要我们去做,就是把这种道德教训普行于全世界。这就是吾师的事业,他已发明了自然所给的秘传,这就是《经济表》。”
毫无疑问,米拉波在这里像当时欧洲人对中国文化的普遍看法一样,认为中国文化就是以孔子为代表。这当然是偏颇的看法。像他说到“勿以情欲去衡量行为,应以理性为标准”明显可以看到来自宋儒理学的思想,而理学已经不是简单的孔子的思想的继承,而是融合了佛道文化之后的思想体系。而至少从魁奈的弟子口中,更能印证这部重要著作其思想背景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了。
重农学派在政治上的影响
魁奈是重农学派的理论家,而他的理论受到在政府任职的杜尔阁(A.R.Turgot,1727年——1781年)的热情响应,因而有了获得实践的可能。杜尔阁1761年——1774年任里摩日州州长,任期内曾进行许多重大改革,他力图实现重农学派的思想。1774年路易十六即位后,杜尔阁先出任海军大臣,一个月后被调任为财政总监,在近两年的任期里努力实践重农主义者的思想。最重要的措施是:开放国内谷物自由贸易,以各特权阶级也要缴纳的一种赋税代替徭役制度,取消手工业行业公会。
杜尔阁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也十分密切。他在1761年——1774年担任财政总长以前曾任一次知事,赴任以前,写信给伏尔泰告诉他自己是怎样尊崇孔子的感情。他在1769年和1770年,写了《财富之成立及其分配》及《中国问题集》,而这两本书是特意送给两个到法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高类思和杨德望的。在《中国问题集》中列出了很多问题,包括财富、土地分配、耕作、印刷术、中国历史等疑问共52种,希望这两个留学生回国期间能结合对中国的考察加以回答。《财富之成立及其分配》提供了重农学派的理论和知识背景,是为了配合两人有目的的考察。该书中有一节专门以中国为例,说农民是一切劳动者中惟独其产出超出所得工资的群体,农业是所有财富的唯一源泉。这很明显是受到中国的影响。而高类思和杨德望两人到北京后,在北京传教士帮助下,进行了很详细的调查工作,包括协助汇编《中国丛刊》,高类思写作了《中国古代论》。
而杜尔阁之后的财政总监们,不管是否自认是重农主义者,也都努力根据重农主义思想改善农民的境况。但由于法国王朝与贵族和教会关系太紧密,带有革命意义的重农主义最后遭到抵制而夭折。但是这种思想的影响毕竟流传了下来。
《国富论》思想间接受中国文化影响
亚当·斯密被看作是政治经济学古典学派的创立者。虽然斯密的思想体系中,其具体理论建设很少出自中国,但是其主张经济自由的指导思想,不能不说是间接出自“道法自然”的中国文化。
亚当・斯密的思想受到重农学派的很大影响。他主张经济放任自由,主张自由贸易,这跟重农学派的理论源头一脉相承。他也与熟悉中国文化的杜尔阁过从很密。体现他的思想的名著《国富论》就提出自由放任的思想,寻求打破封建制度和重商主义对经济发展的限制,反对政府干预和反对垄断。这不正是“道法自然”的思想所倡导的吗?
《国富论》中也引用了不少中国的材料,比如:“中国是长期最富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土地最肥沃、耕种得最好、人口勤劳和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可是它似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500多年前访问过它的马可・波罗所描述的它的耕种、产业和人口众多,与现今旅行家们所描述的几乎完全一致。中国或许早在马可·波罗的时代以前,就已经达到了它的法律和制度所容许达到的充分富裕程度。”“中国是一个比欧洲任何地区更为富裕的国家,中国和欧洲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差别非常大。中国的大米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得多。”“中国和欧洲劳动的货币价格比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相差更大,因为劳动的真实报酬在欧洲比在中国高,欧洲大部分地区处于进步状态,而中国则处于停滞状态。”
魁奈认同中国开明君主制
魁奈称赞中国的自然法,也认为中国君主制度是在这一大法则之下创立的。他写了《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阐明自己对中国的君主制度的理解。
《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的核心观点是认为中国的君主制度并非压制政治,不同于一人独断的专制,而是以自然法为依据的,就是皇帝自身也要严守自然法。魁奈在该书序言中说:“我从有关中国的报告中得出结论,中国的制度系建立于明智和确定不移的法律之上,皇帝执行这些法律,而他自己也审慎地遵守这些法律。”他又说:“皇帝本人在行使审判权力时是如此严格,以至他可能出于偏袒而实行的任何不合于法律的仁慈措施,都将受到政府所颁布的基本法的公开抵制.……中国政府的基本法是建立在如此无可非议的和如此受到重视的自然法的基础之上;自然法的存在使君王不敢违法作恶,能够保证他合法地行使职权,保证最高权力人物积德行善。”
魁奈认为这个制度下,君主的权力受到限制和制约,并不是那种为所欲为的独裁统治。“在这个帝国内,即使是皇帝颁布的敕令或法令,也只有在最高审议机构核查注册之后,才能生效。”“劝谏皇帝的风气,一直受到中国法律的鼓励,监察机构和高级官吏们总是直率和勇敢地进行劝谏。他们真诚而大胆地告诫皇帝,使用权力要有所节制,这是加强而不是削弱他的权力;如果他所颁布的这种或那种法令违反百姓的利益,他应当取消这些法令或者对它们加以修改。”“被称作‘考吏肃’的检查官员们一丝不苟地进行调查研究,甚至面对皇帝和皇亲贵戚也无所畏惧。这些检查官通过专门的奏折向皇帝报告官吏所犯的错误;这些奏折在整个帝国内广为流传,并且提交吏部去解决,通常都是对违法者加以惩处。”
英国学者赫德逊评价说,魁奈是开明专制主义的拥护者,他的目的是要阐明开明这一形容词的内容。“他认为统治者的开明就在于认识‘自然秩序’的原则并制定符合这些原则的法律。当国王改革了立法,他就应该‘让法律去统治,而自己不做任何事’。”而这种思想,很明显就是魁奈在努力临摹中国文化中“无为而治”的道理了。
魁奈支持开明君主制的思想,也是对当时欧洲独裁政治的一种抨击和纠正。尽管他有意让欧洲政府仿效中国的君主制度设计,但是,其思想在当时处于革命前夜的欧洲已经不合情势。欧洲走上了宪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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