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陪伴已婚男创业,有资格分他的财产吗?

情人陪伴已婚男创业,有资格分他的财产吗?
2021年01月12日 15:08 瑞银私人财富俱乐部

我们大家都知道,法律上有个概念叫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会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有没有“情人共同财产”?比如说,天猫蒋凡和张大奕分手,是否需要分一下?

01

天之骄子陷入温柔乡

天猫总裁蒋凡,最近遭遇了众所周知的麻烦。

在阿里,他一度被很多人看作是“太子”,公司下一任接班人。

他在阿里的履历十分辉煌,是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公司骨干。

然而最近由于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2020年4月,传出他出轨的消息,并且因此受到了阿里内部的调查和惩罚。

接下来,更有年末被中止认定杭州高层次人才的消息。

而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固然是他自己的家事没处理好,但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的小三太跳脱。

一会在网上发贴,被细心网友发现勺子上映射出了蒋凡的身姿。

一会又发图文,特地展示出两双牙刷,暗示自己已经不是单身。

甚至还在自己的淘宝店放出衣服,搭配的文字是:小衫也能出道。

如今,蒋凡遭受了舆论的一致批评,也遇到了来自杭州政府的否认,他会如何看待小三?

或者我们想象一下,如果他这时候和小三闹掰了,要分手,女方能够得到什么?

或许,一个现实的案例可以让我们看清这个问题。

02

情人也想分财产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话很有道理。

当一对年纪相近的男女,有着比较接近的家世和能力,做着比较类似的事情,那么,往往会获得很不错的工作效率。

有这么一对青年男女,他们就在一次偶然中相遇,然后走在了一起,工作的时候互相鼓励支持,经营着各自的公司,生活上已经同居,甚至还生了孩子。

就这样,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过了十多年。

按理说,两人的感情应该相当不错了。

但是,事实证明,哪怕亲兄弟如果不能明算账,都有可能出现矛盾,更何况是成年之后才开始互相认识的两个人。

女的觉得男的在转移财产,于是把他告上了法庭。

不少人可能会觉得,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这么转移,男的应该赔偿女方,哪怕他们还没结婚也是如此,毕竟已经在事实上同居还生孩子了。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男的就已经成家了,也就是这是已婚男和小三之间的问题,又该怎么看待?

03

海南爱情故事

2003年,已经成家立业的杨展南,正在海口做生意。

一次饭局上,他认识了刘晓菲,两个人年纪都差不多大,在饭局里聊得也很投缘,于是就相互留下联系方式。

从此以后,这两人就开始频繁接触。

偶尔有些事情,还会互相帮助。比如说,当时刘晓菲正在准备开公司,杨展南会帮着刘晓菲办理相关证件。而刘晓菲也会通过种种方式表达感谢。

就这样,两人的感情越来越好。

在一次私下相处的过程中,两人很自然地上了床,并且从那以后就开始同居。

私生活方面,刘晓菲为杨展南生了两个孩子。

在事业方面,杨展南又陆续开了几家公司,并且通过股权转让和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得了非常多的收益。

这时候,刘晓菲的想法是:这些钱都是你跟我同居的时候赚的,我也算半个家庭主妇了,所以这些钱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04

情人对财产的诉求

时间来到2019年,刘晓菲在和杨展南的家人相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矛盾。

毕竟,一个是情人,一个是正牌妻子,很难保证和谐相处。

刘晓菲觉得,杨展南的这些家人,可能要转移共同财产,也就是她和杨展南同居十多年时间里,杨展南所获得的巨额财产。

正因为如此,她才把杨展南告上法庭。

刘晓菲的诉求,是解除她和杨展南的同居关系,并且要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除此之外,她和杨展南同居期间取得了1.8个亿的收益,她要一半,也就是9000万;海南某个项目的股权她也要10%。

05

分财产的理论依据

对于自己的诉求合理性,刘晓菲很有自信。

她认为,双方是因为感情而走在了一起,不仅同居了还生了孩子,而且还在事业上共同打拼。

这种情况下,感情上来说,两个人完全就是夫妻关系,而且她本人对杨展南百分百信任,对他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完全理解和支持。

在两人同居期间,两人一起出资一起创办了好几家公司。

后来,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后,获得了1.8亿元的资金,以及海南某个项目的20%的股权。

因此,她有资格拥有这些财产的一半。

刘晓菲还介绍说,当时获得的利润,有的用来购买房产,有的拿去炒股,一部分现金存在了银行,此外还有不少资金,被杨展南提出来,存放在别人名下,这么做是为了资金安全着想。

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杨展南会让自己的原配妻子以及那边的两个孩子,来转移这些财产。

包括通过房产中介准备出售刘晓菲居住的、登记在原配儿子名下的一套别墅,以及把原来放在银行的现金进行转移等等。

这些举动让刘晓菲觉得,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了侵害,所以她要反击,要上告法院。

06

男方的否定

对于刘晓菲的说法,杨展南并不认同。

他表示,两个人仅仅是情人关系,从来没有过持续稳定的同居生活。

不仅如此,两人的关系也并没有一直保持得很好,在他们女儿出生之前,就已经分手,并且他还给了刘晓菲一笔50万的分手费。

只不过因为孩子出生,两人无法断绝关系。

杨展南认为,刘晓菲是商界女强人,独立自主,有自己独立经营的公司,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感情上,都没有依附于他的情况。

而且在两个人交往的过程中,一直都是刘晓菲在主动,自己曾经不止一次提出分手,最后都是刘晓菲要求复合的。

最后,他的巨额收益,是通过和家人努力经营而获得的,跟刘晓菲没什么关系。

公司的投资、生产、管理等等,都和刘晓菲无关,她没资格分这部分财产。

07

法院的判决

那么,法院对此会怎么判决呢?

法院进行了详细审理,充分听取了双方的各种证据,做出了判决。

首先,认定双方存在同居关系,并且由于杨展南已经有妻子和孩子,因此他和刘晓菲的两个孩子,还是交给女方,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接下来,就是关于那将近两个亿的资金,以及某个项目股份的归属认定。

法院认为,这些财产是杨展南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因此属于他和他的妻子,合理合法。

刘晓菲提出这部分财产属于她和杨展南共有,但是她并不是杨展南法律上的妻子,杨展南所得到的钱和股权,她并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名义来获得一部分。

而且她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为相关公司投资过,因此这部分财产和她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情人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哪怕你在不少地方都尽到了十分类似妻子的职责,但是由于在此之前杨展南已经有了妻子,因此他们并不能形成事实夫妻的关系。

自然,法律上妻子所拥有的一系列权利,情人都没有。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到此为止。

法院还认为,在杨展南经营的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刘晓菲确实对他起到了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因此,杨展南理应对刘晓菲进行适当补偿。

最终,有关赔偿的金额部分,法院酌定杨展南应该给刘晓菲500万元的赔偿。

08

只有夫妻才有共同财产

从整个案件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对象是夫妻,也仅仅是夫妻。

情人之类的角色,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具有和妻子相同的地位,无法以“共同财产”的名义行事。

民事诉讼中,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 叫做“谁主张,谁举证”。

提出诉讼请求的人,对于自己的诉求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否则,只能被认为是不值得支持的诉求。

近年来,中国大城市的一些人,对于婚姻家庭的观念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一方面,是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则是各种出轨门层出不穷。

在双方或者多方并没有出现明显矛盾的时候,很多人会觉得,现在的状态就不错,结婚与否都无所谓。

然而,有些东西的重量,不上秤盘的时候看起来轻飘飘无足轻重,上了秤盘,会有千钧之重。

不是夫妻,就始终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比如上面案例中的刘晓菲,或许她对杨展南的事业有着不小的帮助,或许她还一度扮演了妻子的角色,为杨展南带去过一份温暖。

甚至不排除她比杨展南的原配更懂人心更体贴的可能。

但是这一切,都并不影响原配的地位。

所以,如果借鉴这个案例的话,一旦蒋凡和小三张大奕闹分手,那么:

首先,他的所有财产,都和张大奕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张大奕自己的淘宝店名下财产,能够保留多少,得看对他们的利益输送如何认定和裁决。

最后,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孩子,如果有,那么大概率会判给张大奕。

作者: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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