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井富力广场一个经营十几年的中国黄金加盟店(两层共3000平米面积),长年以中国黄金名义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让投资者在其门店预定或购买黄金,并让投资者委托门店对预定或购买的黄金进行托管,根据购买数量和托管期限的不同,节省的手续费和获赠金额也不同,相当于一种投资理财。事发后,富力广场的加盟店一度关店失联,被托管的黄金和投资款去向成谜语。无独有偶,河南焦作的消费者也在网络上投诉当地温县天宇城的中国黄金加盟店失联跑路。
根据中国黄金年报,中国黄金全国3000多家门店,直营店仅100来家,加盟店比例高达97%。事发后,中国黄金表示:这两家涉事门店是中国黄金的加盟店,黄金托管业务只有金融机构才能够从事,总部从未授权相关门店开展黄金托管业务,无法直接承担赔偿。中国黄金督导法务部表示:你要想让中国黄金给你赔,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去做这个决策,为什么?我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杨红伟律师认为:案涉加盟店无任何标识或提示,未明确表明其身份为加盟店,长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却无人过问,这充分暴露了我国对加盟店监管制度的系统性漏洞,相关规则体系急需完善。但在本案中,中国黄金仍天然负有对加盟店的统一培训、规范、管理、督导的义务,中国黄金是否尽到相应义务,是投资者能否直接向中国黄金索赔成功的关键。本案中加盟店实际经营人涉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或诈骗犯罪的刑事案件与前述中国黄金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案件,因主体并不一致,两种案件在司法程序层面可并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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