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要讲的这个事情听上去有些太无人道,不过人被做为食材这件事在古代却也不是独一份。今天要说的这位是福恭王——朱常洵。
这个人从一出生就得到了父亲明神宗朱翊钧的喜爱,他的父亲甚至还一度想不顾祖训立他为太子,但最终还是没能抵抗过群臣的口水之战。熊孩子是怎么来的,当然是宠出来的。一个婚礼就被老爹砸了天价的银两,不仅如此,就藩的时候还被爱子心切的生母争取了一系列影响国计民生、边防军饷的条件。
这一舒服惯了,再让他停下来也就难了。那时北方起义不断,河南也遭大旱、蝗灾,百姓互相相食,他却把门一关,成天花天酒地。百姓常言: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也正是应了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不过享受的日子最终还是结束了,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这位把自己养到300多斤的大胖子最终被抓。据《明史》记载,朱常洵被杀之后“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不过也有传说是和鹿煮了一锅汤,开了个“福禄酒会”;更有人说,并非死后煮汤,而是活活的被煮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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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传说众说纷纭,但在后来出土的朱常洵《圹志》中却有了不同的声音,上面写道:“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而且里面称朱常洵当时也并非吓得丑态百出,而是“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等等言辞也给一直以酒囊饭袋形象出现在人们脑海中的福王增加了一笔不同的色彩。
究竟朱常洵是否被烹食如今已不得而知,他生前是否真的如此不堪,应该也是有一些成王败寇和故意夸大、抹黑嫌疑的。对此,你的看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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