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岩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以下拟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事宜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德惠市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9日
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的公示

监督电话:0431-87005028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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