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还在,店没了”或有法可解

“卡还在,店没了”或有法可解
2024年10月24日 15:31 金融时报

“那当然啦,我在办美容卡的时候,多储值一些钱,可以享受到比正常价格更低的折扣优惠。”家住北京的刘女士被问及是否进行过预付式消费时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广泛出现于住宿、餐饮、健身、美容等多个场景。

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资金,然后按次或按期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

“但是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办卡的时候说得好好的,结果不到一年时间,店面就转让了,通过各种方法也联系不到原来的老板。”刘女士说,这种情况前两年发生比较频繁,以后会慎重考虑预付式消费。

随着预付式消费覆盖范围日益扩大,近年来,经营者“卷款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办卡容易退费难”“卡还在,店没了”,预付式消费在众多领域带来种种乱象,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用信托方式解决难题

“其实,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信托的方式来解决。”一位信托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逐渐走入人们视野,为消费者权益保障带来新的契机。

“运用信托模式开展预付资金监管,可实现资金的独立、安全、长期保管并可按照消费者的意愿来运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预付资金安全问题,使之成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益工具。”华润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3年3月,《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发布,其中定义了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概念。在信托业务新分类的政策指引下,信托公司积极探索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

从行业来看,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包括云南信托、昆仑信托、华润信托、交银国信等在内的多家信托公司,在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业务上有所布局,服务场景也更趋多元化。

创新服务场景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分析认为,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作为行政管理服务信托的一个子类,是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监管部门所鼓励发展的业务之一,信托公司能够提供专业的监督管理服务,具备资金保值增值的能力,同时“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制度优势让其脱颖而出。

据了解,今年4月,交银国信设立了全国首单ETC领域的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交银国信·湖北高速ETC服务信托”,解决了湖北省内数十万货运车辆ETC办理难的问题,让大多数货运司机都能通过办理ETC享受到高速通行优惠政策,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交银国信还为该类业务开发了针对性的预付资金系统;8月,华润信托在成都市双流区金江绿府小区推出物业服务领域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诚诺1号,为“信托制”物业的稳健运行保驾护航;云南信托成功推出“云南信托—云宸商泰1号预付资金服务信托”,将信托制度引入购房消费场景,为项目提供财产保管、权益登记、清算分配等管理服务,加强对购房预付资金的监管。

“与传统信托业务相比,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能够更好地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与银行监管账户相比,信托公司是以信托受托人的名义开立信托专户对预付资金实施监管,把预付资金从客户所管理的账户资金中剥离出来,具有独立性,不会因客户涉诉而被法院冻结和查封。”交银国信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那么,信托公司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突出自身优势,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中诚信托投资研究部殷晓薇认为,信托公司可以在展业中充分发挥优势,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包括服务内容规范性、服务标准可评价、取费模式合理性、业务监管维度差异性等,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资源禀赋,创新设计服务模式,提升受托人专业服务能力,逐步获得客户和市场认可。

帅国让也表示,信托公司拓展此类业务时需要站在更长远的角度布局,积极提高自身金融科技运营能力,从而提升自身竞争力。

热度之下尚存堵点

近些年,信托公司积极探索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并取得一定成绩,相关政策也对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进行了概念界定。但是,在采访中,部分信托公司也向记者表达了隐忧。例如,与业务合作各方的协调、决策从而达成一致的过程并不顺利。此外,开发专门的预付资金系统并与消费者、银行支付系统等各方进行对接面临很多不可预测的问题。

“预付资金监管信托模式的创新与探索,离不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可以防范和化解预付资金服务信托业务的风险,改善预付式消费的营商风气,助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华润信托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尚缺乏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

同时,业内专家也表示,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在政策制度方面尚存难点。

帅国让表示,目前,相应的制度配套措施不足,引入信托机制开展资金监管缺乏上位法支持。同时,对信息系统建设前期投入高,且短期盈利少,大多需要与当地行政管理系统融合,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业务的市场培育还需一定时间。

殷晓薇也表示,目前仍缺乏相应的业务指引和细则,具体而言,在法律体系、政策监管、登记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展业难度。

“我国支持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目前,除了信托业务新分类中涉及服务信托的内容,我国对于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存在顾虑。”殷晓薇表示。

此外,在信托登记制度方面,还缺少对不同财产的登记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业务发展。

完善机制前景广阔

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目前的发展以及市场潜力如何?

交银国信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主流的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在市场上的接受度不高,主要因为对于商铺、教培等机构而言,其没有足够的动力配合信托公司将消费者交付的预付资金转入信托专户实施第三方监管,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来推动。

“未来的市场发展潜力很大,一方面,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运用场景非常丰富,除了教育培训、健身餐饮、美容美发等传统领域,还可以运用于高速公路收费、社区养老、房屋交易、物业服务等各个领域,应用前景广阔。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已经在多个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能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规模效应,该类业务将会成为信托公司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对改善人民美好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积极作用。”谈及未来发展时,交银国信相关负责人说。

云南信托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市场对该类业务的接受度在逐步提高,未来,运用信托机制有效规范预付类资金、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求量很大。

由此可见,推动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的健康发展,完善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应构建完善的法律政策支持体系,各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章,明确资金运用领域、信息披露规则、商家发生跑路等情况时剩余预付资金的返还安排等内容。”殷晓薇表示,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的展业范围与边界,从政策法规层面推动业务发展,提升市场各机构参与预付资金服务信托的积极性,形成行业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业务发展。此外,还需要金融监管机构与不同主管机构充分沟通,加强信托机构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对接,推进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在多个领域试点落地。

“鉴于不同行业预付资金监管的管理部门归口不一,需要政府部门组织协调各方资源,推动预付资金监管信托模式的落地实施。同时,在服务信托设立及存续管理过程中,建议有关监督执法部门协同信托公司针对涉及的关键管理环节要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对商户和消费者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监督执法部门在纠纷升级后及时介入管理,根据最终处理意见向信托公司发送指令。”华润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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