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进一步侵入中国,甚至在中国水域部署海军。
中外水师如此同处一块水域,免不了生出许多龃龉。由于没有统一的官船旗号,大清水师在与西方海军的交涉中吃了许多哑巴亏。
同治元年(1862年)五月,法国公使哥士耆曾经向恭亲王奕訢提及,外国船只一般都会竖立本国旗号,易于辨认,如有冒犯,则可视为犯该国之禁。
“适因湖北江南,皆有英人与我兵勇斗殴,焚毁兵船等事,屡向理论,而该国词穷,则以不能识别强辩”,奕訢痛定思痛,开始考虑“如我处师船亦一律竖立黄色龙旗,外国果能望而知为官船,不敢轻举妄动,未始非豫事队维之一法。即或不然,我亦可执彼国之例,与之辩论,彼自不能再行曲意狡展”。
为此,奕訢主持的总理衙门致函两江总督曾国藩征求意见,询问增挂龙旗是否有碍行军。
曾国藩经与湖北江西各巡抚会商之后,当即复信表示赞同增挂龙旗,并且给出了三角旗式的建议及大致尺寸:“各处师船,仿照外国竖立旗号之例,概用黄色龙旗,使彼一望即知,不敢妄动,且于行军无碍。嗣后除各营旗帜照常竖立外,应分饬各营另添龙旗一面,拟用三角尖旗,大船直高一丈,小船旗高七八尺,其斜长及下横长各从其便,均用黄色画龙,龙头向上。”
选择削角龙旗作为水师官船的标志,显然经过了奕訢以及曾国藩等人的充分考虑。
一本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的英文图书是这样介绍中国军队等级制度的:“鞑靼军队共分八旗,用不同的颜色来区分各自的旗帜,黄色或者说皇家的颜色是最高级别的颜色,然后是白色、红色和蓝色,另外四个等级的旗帜则是将这四种颜色镶在其他的颜色当中。汉族士兵只能使用绿色旗帜。所有黄色旗帜的中心,都有一条象征皇权的黄龙。”
可见只有象征皇权的黄色龙旗,才具有凌驾于“各营旗帜”之上的统率地位。将黄色龙旗让渡给以汉族官兵为主的水师舰船,本身就是对水师地位的莫大提升。奕訢卖了个不花钱的人情,曾国藩则乐得为手下官兵争点地位。
奕訢提供给曾国藩参考的方案是“黄色龙旗”,而作风低调的曾国藩似乎考虑到了“黄色龙旗”与八旗中“正黄旗”的形态接近,为避僭越之嫌,主动提出将“黄色龙旗”削去一角,“拟用三角尖旗”。这是曾国藩稳健政治风格的表现,但也为这面形制特异的三角尖旗顺利走出国门留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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